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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時間:
2022年6月9日 14:00 ~ 2022年7月29日 17:00


為促進農村永續發展及農村活化再生,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表揚對農村社區發展貢獻卓越之個人,彰顯農村再生社區學習及發展之楷模,發揮領航之效果,以擴大農村再生推動成效。本年度遴選表現優異者30人。


1.從事農村社區服務、積極參與農村再生相關計畫,或其他協助農村發展之個人。

2..推薦機關: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、中央行政機關、各縣市政府、農民團體[1]、財團法人、依法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或社會團體[2]推薦(推薦單位推薦人數得不限1人,惟每1社區限推薦1人)。

3..為鼓勵更多卓越貢獻之個人,曾獲得「101年度農村社區建設個人及團體績優表揚計畫」、104年或108年「農村領航獎選拔計畫」獎項之個人,恕不受理重複參與選拔。

說明:[1]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「農民團體」:指農民依農會法、漁會法、農業合作社法所組織之農會、漁會及農業合作社。[2] 依人民團體法中合法立案之「社會團體」:指以推展文化、學術、醫療、衛生、慈善、體育、社會服務或其他以公益為目的,由個人或團體組成之團體。


1.選拔說明會:111年6月21日~6月30日(共六場),詳情及報名說明會請點

2.報名期間:即日起至111年7月29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截止,逾期不受理。

3.決審會議:111年8月擇日舉行,時間地點另行公告。

4.獲獎公告:111年9月1日公告於水土保持局網站,並另行函知。

5.頒獎日期:111年9~10月擇日辦理,時間地點另行公告。


1.採線上報名,填寫報名資料,並上傳具體事蹟及貢獻說明表,及佐證資料和照片,佐證資料如超過9MB,可註明111年第三屆農村領航獎參賽資料_姓名,上傳至111年農村領航獎_佐證資料上傳區(選拔附件下載處)

2.自選三大面向與評分說明:

 (1)步驟一:自選三大面向擇一為主要基礎權重面向,評分權重至少60%。

 (2)步驟二:如其他面向亦有卓越表現,可列入評分,其他面向自訂權重不得超過40%。
       若無該面向事蹟請填0。(權重設定以10%為單位)

以上兩項步驟,權重合計100%。


面向
參考項目
內容說明

生產

1.產品價值提升 個人對於農村產品加值開發、商品化、建立品牌、上架通路平台、農村好物等之貢獻。
2.產業永續發展 個人對於落實農村社區回饋機制展現與實踐、創造就業機會、地產地消…等之貢獻。
3.產業擴大經營 個人對於農村社區產業發展、跨域合作轉型農村企業推廣、產業資源整合及公益性…等之貢獻。
4.農業教育推廣 個人向社會大眾推廣農業教育之作為,如推動食農(漁)教育、農業栽培人員培訓…等之貢獻。
5.優遊農村體驗 提升農村體驗服務品質,提供優質多元農村體驗,形塑優質農村體驗品牌,打造農村深度體驗旅遊,藉以帶動農村活化發展。包含農村導覽、體驗環境建設、農村體驗經營及行銷管理等。

生活

6.推動組織發展及公共事務 推動社區組織之運作與發展,協調居民積極參與培根計畫、農村再生計畫等社區公共事務,促進資源整合與共享(如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、公所或其他單位資源)等。
7.環境營造及空間活化利用 發揚農村景觀及特色環境營造,且符合環境永續之技術(包含工程技術、僱工購料、空間美學、窳陋空間改善等),農村閒置建築及空間,經修繕後活化運用,賦予場域新的價值,成為居民活動空間、產業推廣場域,及文化展示場所等。
8.農村歷史文化保存與活化 修繕與形塑具農村風貌或農村文化遺產(如村史調查、土地利用系統、農業知識及技術、傳統生活技術以及地方風俗等)的保存與維護;以及農村傳統文化(如:戲曲、傳統音樂及舞蹈、民俗技藝、節慶祭典)或地方技藝傳承與推廣的積極作法(包括以手工製作為主之傳統技藝,如編織、染作、製陶、窯藝、木作、漆器、彩繪等)。
9.青年參與 引動青年人力共同參與農業或社區發展,或與大專院校、青年團體合作推動社區事務及創新經營模式等,以提升社區生活品質或各項發展。
10.綠色照顧 照顧農村高齡者,促進健康老化,協助農村社區建立模式及執行方案,建構符合農村高齡者實際需求,或結合農、漁會綠色照顧站或其他部會之長照據點形成綠色照顧服務網絡。

生態

11.生態保育 生態保育行動,如生態點位營造、特有生物保育計畫、生態調查以及棲地營造等,建立在地生態系統保育與回復機制。
12.里山倡議 農村社區生態保護及永續性農業所產生之衍生收益與福祉,如生態體驗遊程、在地手工藝品(如各種植物編織)、多樣化作物系統延長產期、提升收入,以及捕撈與狩獵文化傳承…等,由生態系維護所衍生之惠益。
13.友善耕作 推動耕作方法轉型,由傳統慣行農法轉變為友善農法及有機農業,促進農業友善環境及資源永續利用,或積極推廣友善農法及有機農業,帶動區域農民共同維護農業環境。
14.循環經濟 以資源再利用、減少廢棄物等原則,將農業廢棄物再生利用轉換為更有價值的再生資源或商品,如生物炭、農業廢棄資材及海廢物製成產品、裝置藝術等。
15.綠能推廣 帶動農村居民建立生態資源保育之觀念,並引導農村推動節水節能減碳及其他友善農村生態環境之相關措施,如推動雨水回收、綠能光電、智慧農村、綠保標章等。


1.審查小組組成:由農村再生發展及農村規劃、農村景觀及美學、農村產業、傳統藝術及文化保存、生態保育及其他各領域專家組成。

2.評分標準:

評分項目
評分重點

具體事蹟及貢獻

100%

農村實踐之情形

問題改善之影響

創造共好之效益

未來推動延續性

創新作為及模式

3.評審方式:

(1)資格審查:就報名者相關資料進行檢核。檢附資料如未完備,得通知限期補正,未於期限內補正,視為資格不符。

(2)初審:根據報名資料先進行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閱,依評分標準進行審查,依分數高低錄取前50名進入決審。

(3)決審:通過初審之入選者需出席決審會議,進行現場(或視訊)報告10分鐘 (呈現方式不拘),採統問統答方式,委員提問後,回應3分鐘。依成績排序遴選30名獲獎者(如依分數計算有同分情形時,由決審委員討論決定之),會議地點另行通知。

4.獎勵內容:

(1)獎座乙座。

(2)國際農村社區實地觀摩乙次(預計日期將按照疫情程度彈性安排,限獲獎者本人參加,不得轉讓予他人或兌換現金,無法配合主辦單位安排之行程而致未能成行者,視同放棄觀摩資格)。


獲獎者配合事項:為有效傳播農村再生發展標竿經驗,主辦單位得要求獲獎者配合本計畫獲獎專輯編纂、績優影片拍攝、頒獎典禮出席及參與相關宣傳活動,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。


1.若缺漏相關報名資料獲通知補件者,應於期限內補正,逾期未補正者視為資格不符。

2.主辦單位得無償運用入選者及推薦單位所提供之實物、影像及說明等相關資料,作為展覽、宣傳、攝影及出版等用途 (所送資料不予退還。檢附時如為影本,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;若為獎盃、獎牌或其他佐證物品等,得以照片佐證) 。

3.報名者須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,包括報名資料及相關附件資料等,不得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,所提報之成果數據,應為真實,不得任意增減。若於參賽過程中,發現參賽者提供之資料,有侵害他人權益或提報不確實數據者,經查證屬實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,所有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負,不得異議。

4.主辦單位對活動相關規定、日期保有修改與最終解釋權,如有未盡事宜,得視實際狀況酌情調整,並公告於水土保持局官網,不另以書面通知。

5.農村領航獎籌備小組聯絡方式:

電話:049-2347111鄭小姐、02-25056789#5151陳小姐。e-mail:lily_chen@bwnet.com.tw

指導單位

主辦單位

執行單位

本活動乃由 商周 主辦,你所提供的資料僅供管理本活動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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