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人指點?

阿榮看台商|文●劉芳榮|商業周刊2026期

一位平常幾乎不請客,以節儉出了名的台商老闆,這兩天居然主動請我上很貴的餐館吃飯,我擔心他受了什麼打擊?變得這麼大方?於是打電話問他……

還好嗎?

原來,給老闆的打擊,是來自九月一日起外籍個人股東在利潤匯出前,從過去的完全免稅,改為須先繳二○%個人所得稅。

老闆算了筆帳給我聽,說他的公司以前在大陸每賺人民幣一百塊錢,要先繳二十五塊企業所得稅,由於他當年聽「高人」指點,以個人股東身分在大陸成立公司,這樣的外籍個人股東,過去利潤匯出並不用課稅,所以剩下的七十五塊就可以全部匯往境外個人帳戶,但以後這七十五塊必須再扣稅二○%,也就是再減掉十五塊錢後,剩下的六十塊才能匯到境外。

看得出老闆並不是良心發現請我吃飯,而是搞懂了辛辛苦苦賺來的一百塊錢,以後光是在大陸就得先繳掉四○%的稅金,於是又有「高人」建議他不如多請客吃飯,既增加公司費用,也可以少繳點稅……

值得一提的是,對那些不是以個人身分,而是以BVI(英屬維京群島)等第三地境外公司做為股東,在大陸投資設立公司的台商,別以為這次新規只針對個人股東,和自己的境外公司沒有關係,從最近實施的新稅法,都非常強調「實質重於形式」來看,未來稅務局在審視台商境外股權架構時,很可能會「穿透」那些沒有辦公室、沒有員工、沒有實質營運,只是形式上存在的境外公司。

一旦把境外公司最上層的台灣個人股東,拉下來視為大陸公司直接的股東,那不就又落入匯出利潤前,得先繳二○%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範圍中。

但也有台商老闆不願坐以待斃,面對課稅壓力反而更積極規畫公司股票上市,反正伸頭一刀、縮頭也一刀,既然橫豎都要繳稅,不如就讓公司股票上市,老闆除了可以繼續分配日常經營利潤外,也可以賣點股票貼補家用,簡單說,就是用老實繳稅換取股票上市後的資本利潤。

那個不繳稅的美好年代,過去了,繳稅將成為台商在大陸的日常,千萬別再迷信「高人」給的稅務規畫了,你請再多人吃飯,增加再多費用,都改變不了繳稅的事實,既然如此,為何不在經營利潤外,多爭取一些資本利潤呢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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